在專案管理上,通常會建議將工作拆解到80個小時,原因是因為80個小時是比較能夠掌握的工作量,且又不至於太過枝微末節。然而實際運作上並沒有特別的限制,WBS(Work Breakdown Structure,工作分解結構)要拆解幾層,拆解到多細,取決於管理者希望掌控的程度。當然,可以預期的是,若WBS分解過細,就會有太多的交付項目,並且需花許多時間進行驗收,這對於管理者來說是相當吃重的工作。上位者大小事都管,第一線執行的人必然會綁手綁腳,長久下來便養成"反正這件事也要由你決定,我何必先做"的心態,屆時管理者再大發雷霆也已無濟於事。
最好的方式,是將部分的工作委任於適合的成員,然而管理者要切記,委任不等於就此事不關己,例如A將工作委任於B,B有權進行必要的分工,但是當出現問題,A仍要負起失敗的責任!如果管理者因此而事必躬親,深怕部屬搞砸,那麼團隊就永遠無法成長,畢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,一個人再怎麼神通廣大,工作成效也也不可能贏過一整個團隊。
因此,管理者如何適時讓部屬一展身手,同時又需確實掌控進度與風險,是必須長時間不斷學習與進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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